年年岁岁3.15,充耳都是说不尽的消费者维权的话题。有时候就在想,这个网游市场怎么了,为什么玩家与厂商之间的互信如此脆弱?
所有人都拿消费者来说事,可真到了用户有事相求的时候,大家都躲得远远的;好像只有到了3.15前后,消费者的腰板才会稍微硬一点,玩家的维权行动才会得到些许回应。
没有永恒的联盟,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3.15,只有永恒的厂商与消费者群体的博弈关系。只有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基础,建立双方利益的双赢格局,才能培育起更大的在线娱乐市场,才能孕育未来的产业链发展希望。
然而,中国网游市场目前的状况决定,本应该是产业核心的用户,在网游消费中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周密保护——市场更在意厂商的利益,更在乎直接利益、短期利益。
玩家的虚拟资产不归自己,被归属给了运营商,而运营商又无法对游戏数据进行完全的保护——2003年此起彼伏的游戏装备纷争、游戏数据所有权的议论都说明了中国目前网游应用超前于体制的社会现状。
从全球网游服务发展看,在立法和司法上承认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韩国及我国台湾、香港等地区均已出台了相关法律,并已出现了侵犯网络虚拟财产刑事判决的案例。
韩国法规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网络财物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我国台湾省有关部门做出规定,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户都属于服务器上的“电磁记录”,在诈骗罪及盗窃罪中均可看作“动产”,被视为私人财产的一部分。
当市场开始对玩家负起责任来,开始保护消费者及其虚拟资产,那将不仅是网游产业的一大进步,更是法律体制创新的一大进步。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玩家是网游市场的根本和泉源,保护他们就是在保护这个市场,爱护他们就是在关怀、爱护网游市场。保护他们的利益要靠过硬的法律,更需要商业环境时时刻刻把他们放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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