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了这么多年“游戏业”,让你们看看真实的中日市场:
单位:亿日元
棒球、板球用品 990
保龄 1150
摄影 1610
电影院 2000
渔具 2420
一体式摄影机 2040
录像带 4410
卡拉ok 4500
街机 5370
游戏软件 6134
游乐场、公园 6270
cd唱片 7140
相机、洗印 7350
电视 11130
音响 11430
赌马 32590
柏青哥 27兆8070亿日元
任天堂和索尼和微软联手的市场价值还不到人家的2.42%
即使加上世嘉和NAMCO也才只有人家的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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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游戏市场,已经折合为日元。
中国网络游戏出版市场实际销售收入:
2002年中国网络游戏出版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114亿
2003年的网络游戏出版市场实际销售165亿。
预计到2007年,中国网络游戏出版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将达到838亿
电信业务由此产生的直接收入则达到1088亿,此收入是网络游戏出版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6.6倍
IT行业由此产生的直接收入在2003年将达438亿,是网络游戏出版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2.65倍
传统出版和媒体行业由此产生的直接收入在2003年达到330亿,这里还不包括有关游戏广告的相关收入,此收入也达到网络游戏出版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