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改芳/(21世纪经济报道)
“要像打击毒品犯罪那样去打击私服外挂行为。”新闻出版署音像出版司寇晓伟副司长日前对记者这样表示。
据寇介绍,从12月20日开始,上述打击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同时联手出击的
有信产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版权局以及“扫黄办”。
新闻出版署音像出版司网络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打击行动初步计划是,12月20到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地部署行动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2004年1月1号到2月29日,搜查存在私服、外挂行为的网站和销售客户端程序的光盘,追查复制企业,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2004年3月1至15日是检查评估阶段。
文化部网络文化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称,今年年初文化部已经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击“私服”。
与此同时,网络游戏玩家因使用外挂程序导致游戏帐号被网络游戏提供商封杀的纠纷越来越多,其中不乏诉至法院的。司法实务界对该类纠纷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观点,更缺乏法律规范可以援引。
玩家多吃暗亏
“私服”是指未经授权许可私自设立的网络游戏服务器。业内人士认为,“私服”本质上就是“盗版网络游戏”。外挂是一种模拟键盘和鼠标运动的程序,主要修改客户端内存中的数据。因其强大的修改功能,在网络游戏中,业界大多将其视为“作弊程序”,外挂几乎成为“破坏游戏规则”的代名词。近来,玩家和运营商因查封外挂私服而引起的纠纷逐渐升级。
作为全国首例网络游戏官司——吴伟诉网星艾尼克斯网络有限公司游戏帐户侵权案颇为典型。2002年10月,吴伟从网星公司同时购买、注册了十多个“魔力宝贝”网络游戏的帐号。注册前,原告吴伟曾与该公司签订了这样一条电子协议:“当发现玩家具有以下行为时(包括侵入、拦截、破坏、修改游戏程序以及宣扬、叫卖和使用各种非法外挂程序),经本公司游戏管理人员核实后,将立即给予该玩家帐号永久停权处理,停权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此后吴伟对游戏投入了极多的时间和精力,很快便拥有了很多种“武器”和大量的“金钱”,等级也练到了70以上,成为众多“魔力宝贝”玩家中的“大虾”。
2003年6月,网星公司把吴伟的帐号停权并在网络上发布公告,称将对吴伟的账号永久停权。吴伟通过网络查询得知,网星公司是因为自己使用了双开功能(外挂的一种)被停权;帐号内所有的资料都已经没有了。2003年7月16日,吴伟将网星诉至法院。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然而至今全无后文。
随着国内网络游戏市场持续升温,类似的案件接连不断。11月17日晚,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武双组织多名业界专家共同讨论该类纠纷的法律难题及其解决思路。
法律界专家得出的结论是,网络游戏玩家使用外挂程序的行为违反了其与网络游戏提供商的合同义务,提供商有权利终止合同关系,即停止玩家游戏帐号的权利。对于因此造成游戏玩家帐号数据的丢失,提供商无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该类案件的案由宜定性为违约之诉而非侵权之诉。
“在我们这个查处计划中,还没有涉及外挂或私服使用者是否违法的问题。”新闻出版署的工作人员承认,“我们只是查处架设私服,制作外挂的机构或个人。”
运营商“以黑吃黑”
“这个消息太好了。”新浪在线游戏副总裁杨震听说新闻出版署要出面严打私服、外挂,显得很激动。一直以来游戏运营商对于私服、外挂等做法,只能依靠企业的力量,自己解决。
2002年10月,国内最大的网络游戏运营商盛大赖以成名的游戏《传奇》源代码从国外泄漏,导致一时间私服泛滥。在短短的几个月内,盛大收入锐减,损失惨重。
尽管盛大请专门的律师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论证架设私服是侵权行为。但业内人士称,私服并不是始于《传奇》。众多网络游戏运营商都碰到过私服,但始终没法就私服事件立案。有些网络运营商甚至知道哪些机构在做私服,仍然束手无策:任何一部法律里都没有私服、外挂的提法,更谈不上相应的处罚措施。“法院、公安、工商等无论哪个部门都不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游戏运营商说。
企业没法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能做的只是通过非正当途径“以黑吃黑”。
盛大以及其它游戏运营商对于私服目前采取的措施是,要么是通过电信封私设服务器的IP地址,要么是雇佣黑客攻击私设服务器。但由于法律并没有授权电信任意关用户的IP,这样做其实侵犯了用户上网的权利。这些途径本身是否合法值得探讨。
最根本的问题是,国内网络游戏运营商都是代理国外开发的游戏,在技术上根本无法实现保护游戏源程序。某游戏运营商坦承。
“现在听说文化部、新闻出版署来打击私服和外挂,我们当然很高兴,但这以前我们也听到过类似严打的说法,但后来证明雷声大雨点小。企业自己不出钱,谁来替你打私服?”有网络运营商持怀疑态度。
监管难题
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资料显示:2002年全球电子游戏业产值达到300亿美金;同年,中国大陆网络游戏出版市场规模从2001年的3亿元飞升至近10亿元人民币。同时对媒体、IT、电信业的直接贡献达119.3亿元人民币。权威机构预测2006年大陆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83.4亿。网络运营商每月要上缴17%-18%的营业税。
一个如此庞大的市场,急需监管。
“文化部也一直在致力于网络游戏的监管。我们认为游戏在互联网上运行相当于把游戏内容进行了出版。所以监管这种游戏的应当是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署的人员认为。不过他们也承认,这个要看国务院最后的定论。但没有定论之前,一定要经过出版总署审批。
而文化部的回应也很清楚,对私服、外挂的打击,文化部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开展过了。“去年底我们已经开始与当地文化主管部门配合,在四川、江苏和浙江三省组织查处行动,主要打击私设服务器提供盗版游戏服务的网吧。”文化部官员表示。
国务院什么时候才能确定网络游戏的监管部门现在还是未知数。
“网络游戏随着计算机产业的发展已日益走进大众生活,作为一种新型的娱乐、休闲、消费方式,需要从立法的角度来建立合理、有序的游戏规则。”黄武双主任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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