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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游戏独家评论:解读WEMADE起诉盛大
http://games.sina.com.cn 2003-10-13 11:02 新浪游戏慕容

  日前本站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0月9日正式受理《传奇》开发商、韩国WEMADE公司起诉盛大公司网络游戏《传奇世界》侵犯《传奇》知识产权一案。

  另据了解,WEMADE于9月30日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诉,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在新加坡国际商业协会就同样内容对盛大提起仲裁。

  显然,WEMADE此次起诉盛大将使刚刚趋于平静的“传奇之争”再起波澜。尽管由于种种司法程序尚未启动,目前尚难断言这场官司最终会向何方向发展,但在综合该事件以往背景之后,新浪游戏认为:WEMADE此举并非出人意料,尤其可以视为对一个多月前盛大与韩国ACTOZ公司达成和解、续签《传奇》大陆代理权协议的必然回应。以下,我们逐一分析:

  一、历史遗留问题

  本次WEMADE起诉的中心内容并不让人陌生。今年7月25日,WEMADE与ACTOZ曾发布联合公告,其中第一条即针对知识产权问题——《公告》称:“盛大公司自称《传奇世界》为完全自主开发的网络游戏。但是,凡是接触过《传奇世界》的用户应该一目了然能够看得出其与《传奇2》和《传奇3》太相似了。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盛大公司自称自主开发的《传奇世界》事实上就是抄袭了《传奇2》和《传奇3》。”此后,WEMADE亦曾多次表示“《传奇世界》对传奇系列产品知识产权构成侵权”是《传奇》合同纠纷的“核心问题”之一。

  二、态度早已明朗

  尽管WEMADE于9月30日才提起上诉,但事实上,该公司的态度早在一个月多前即以明朗化。

  8月22日,也就是盛大刚刚与ACTOZ达成和解,宣布双方正式续签《传奇》代理协议之后的第三天,WEMADE即发布声明称“明确不同意”两公司新签的代理协议!

  在这份声明中,WEMADE列举了反对“和解”的四点理由,其中第三条中明确指出:盛大与ACTOZ新签的协议没有解决《传奇世界》对《传奇系列产品》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的问题,并且该协议中包含有妨碍我方就此起诉盛大的内容。

  据此分析,WEMADE可能早在8月19日之前即开始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与盛大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因此,此次的起诉并非一时兴起,只是“按计划”行事罢了。

  三、为什么抛开ACTOZ?

  本次起诉中有一点值得特别注意——这是自去年7月所谓的“传奇之争”浮出水面之后WEMADE第一次直接和盛大对话,而在此之前,该公司一直是与ACTOZ联合同盛大方面进行交涉的。

  WEMADE何以决定撇开ACTOZ和盛大“单挑”呢?这其中的原因依然要从8月22日声明中去找。

  在该声明中有这样一段文字:“Actoz和盛大之间的“修改合同”,是在没有得到作为《传奇2》版权共有者的我方同意下达成的,是触犯“电脑程序保护法”里面版权法律条款的行为。同时,Actoz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对我方最基本的信义。”——这是WEMADE不同意AVTOZ与盛大续签代理协议的理由之一。

  上述引文中所谓的“违背信义”云云想必是人人都能看明白的,看来WEMADE是不满于ACTOZ上次撇开盟友单独和盛大“媾和”,所以才要和盛大直接对话——许你不仁,就许我不义嘛。但WEAMDE此次单干真的只是意气从事吗?不,这里有着深刻的利益因素。

  严格说来,在《传奇》的利益链条上,作为开发商的WEMADE与盛大本来没有直接的联系——盛大的《传奇》在大陆地区运营权是从ACTOZ手里签下来的,分成费用也是直接给ACTOZ的,而WEMADE要经过与ACTOZ的“二次分成”才能获得自己的收益。但这种环环相扣的结构,本身已经决定了身处利益链条尾端的WEMADE必须时时关注“上游”的动静。在这样的背景下,ACTOZ与盛大背着WEMADE签署续约协议,当然让其难以接受。更何况,在8月底,WEMADE曾向媒体透露:在盛大向Actoz支付了拖欠的分成费用之后,Actoz并没有按照协议分给Wemade应得部分!

  显然,WEMADE已经意识到因为拿到拖欠的分成而心满意足的ACTOZ不会再继续帮助自己,所以此次选择了单干——这里有主动的因素,但恐怕也有无奈的成分。

  四、WEMADE胜算几何?

  这次提出起诉的WEMADE又有多少胜算呢?

  首先,还是要考虑和ACTOZ的“决裂”。上文已经分析过WEMADE与ACTOZ“反目”的必然性,但作为一个结果,失去ACTOZ的支持,对WEMADE打赢这场官司绝对有弊无利。

  其一,长期以来,在“传奇之争”中,在更多的时候一直是ACTOZ直接和盛大交涉,虽然WEMADE也牵涉其中,但从对盛大的了解程度来说,应该远非ACTOZ可比。人常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没了ACTOZ,WEMADE在“知彼”这一环节上肯定要有所削弱。

  其二,WEMADE与ACTOZ之间签定的代理协议截止期限是2004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传奇》的版权并非只归WEMADE所独有,这在未来的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对WEMADE形成掣肘。

  其三,如上文中所言,WEMADE在8月22日声明中曾经指出:ACTOZ与盛大续签协议中包含有妨碍其就知识产权方面纠纷起诉盛大的内容。但不管WEMADE对此如何看法,盛大与ACTOZ双方对自己签署的协议肯定是要承认的。在此情况下,WEMADE声明中所言的“妨碍”显然会在未来的诉讼中现实化。而如果WEMADE准备彻底否定上述协议的话,那么除了起诉盛大,也要起诉ACTOZ,那么“两线作战”对该公司来说绝对不是轻松的事情。

  孙子兵法云:先胜而后求战。上述分析的种种不利条件,WEMADE不可能全都视而不见,那为什么还要打这场官司呢?对此,我们应该注意今年8月28日WEAMDE在韩国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其CEO朴瓘浩的一席话:根据Wemade公司掌握的情况,盛大与Actoz公司达成和解、支付此前拖欠的分成费用并非其本意,而是因为陈天桥正在谋求在香港股市上市,而对一个谋求上市公司来说,其财务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必须要汇出该笔款项,云云。

  当然,知识产权纠纷与拖欠分成费用不可一概而论,并且盛大方面新闻发言人也于8月30日声明公司支付欠款与上市“根本无关”。但不可否认,朴瓘浩的上述表态仍然标志出WEMADE已经开始注意到了关于盛大准备上市的消息。如果WEMADE确实准备借着这一点来“拿”盛大一把的话,这或许是ACTOZ与盛大8月19日的和解给他们带来的唯一“有益”的启发。

  新浪游戏将密切注意本次事件,请关注我们的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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