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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实验室研究发现:在网民中使用过网络游戏的用户占到了三成,结合CNNIC的最新调查得出的6800万网民总数,这一数字也是相当可观。但是在占网民三成的网络游戏用户中,仅有10%的用户使用付费网络游戏,换言之,90%的用户还没有对所玩游戏付钱。
网络游戏的收入方式归纳起来有六种,除游戏公司与电信部门对网民的上网接入时长进行分成外,其他的收入方式都相对较为直接。广告方式针对的是所有用户,实际上也是游戏公司在不付费用户身上可以得到的唯一收入。会员方式针对的就是占整体网民3%左右的付费网络游戏用户。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中国游戏产业的潜力远远没有被充分挖掘,大多数的玩家还没有对所玩游戏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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