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来自韩国方面的最新消息:
韩国ACTOZ和WEMADE对于共同开发的网游“传奇2”的中国运营公司盛大7月4日在新加坡国际工商会议所仲裁所提出的仲裁申请表明官方立场。
盛大签了2001年6月29日到2003年9月28日期间《传奇2》的独家代理运营权。从2002年开始提出合同中根本没有的要求,而且持续要求一些损害游戏版权的要求开始两个公司之间
合作开始裂痕。韩国ACTOZ对于纷争主要原因的盛大竟然提出仲裁,将为了公司名誉积极应对而最终设法讨回盛大所欠下的款项,而且以后审核中国运营公司将更加严格。
盛大至今为止欠下2002年8月到2003年1月的分成金1200万美元和因擅自解除合同的赔偿金5000万美元以上的金额一定要清算,而且还要追究盛大的著作权侵害做个彻底的了结。
以下是韩国ACTOZ的官方声明:
(株)ACTOZSOFT和(株)WEMADE曾就共同开发、共同所有的《传奇2》的中国独家代理运营权与盛大签署了合同。针对近日新加坡国际工商会议所仲裁所提出的仲裁申请一事,双方特此公布官方立场。
盛大在中国大陆运营《传奇2》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达到了70万名,创下了历史性的纪录。盛大也因运营得当得到SOFTBANK的4千万美元的投资,但在2002年7月以后关于分成金方面的纷争开始抬头。
盛大一直坚持合同中根本不存在的主张,在合同期间内连续两个月没有支付分成金,已经构成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在2002年7月ACTOZSOFT为了免受的损失,2003年1月24日正式与盛大解除合同。
就是解除合同以后,ACTOZSOFT为了恢复与盛大的信赖及消除误解做了不懈的努力,可是盛大一直反复主张合同中没有的条款并多加纠缠,而且提出损害著作权的无理要求,促使双方彻底决裂。
对于要负直接责任的盛大公司现次提出的仲裁申请,ACTOZSOFT为了公司的名誉决定与盛大周旋到底。合同解除以后ACTOZSOFT也咨询了多方的法律、财务专家,有信心通过合法的途径追回盛大所欠的款项。而且对于会计报表中没有反应的2002年8月到2003年1月的分成金1200万美元和违约金5000万美元也将会提出全额返还申请,而对于盛大侵害著作权更将不遗余力的追查下去。
为了向此次事件期间一直相信本公司的诸位股东最后提交一份满意的结果,特别对热爱《传奇2》的中国玩家致以诚挚万分的歉意,以后将致力于让玩家能更为放心的进行本公司的游戏。
原文:http://www.gamemeca.com/news/main_view.html?seq=20&ymd=20030710&page=1&search_ym=&search_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