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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可以玩游戏了?!
游民部落


  从日前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上我们看到了对广大网友来说的好消息。在第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五)不得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

  (六)不得在本办法限定的时间外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

  看了这条我们不难明白,网吧中电脑游戏是可以存在的,禁止的是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那么只要有关部门给出明确的尺度,那么我想目前只要是国内市面上卖的正版游戏都可以堂而皇之的在网吧出现,朋友们联网打《星际争霸》、《帝国时代》、《半条命--反击》,或者上网玩《石器时代》、《万王之王》、《网络三国》、或者去下围棋、打麻将、打扑克,等等,当然还可以自己一个人静静的玩《轩辕剑--天之痕》、《古龙群侠传》等等国产游戏。看来以后全国各地的大小网吧又要风风火火起来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健康发展,保护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经营、使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联网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性场所(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

  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负责,并有责任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级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审批和服务质量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和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

  文化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电脑游戏的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和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四条 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后,方可提供服务。

  未取得审核批准文件、经营许可证和未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不得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条 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社会监督。

  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的用户,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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