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15日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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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天地》指控《卧龙吟》抄袭索赔50余万

  2011年8月底,浦东法院受理原告上海福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拓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游奇网络有限公司(被告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其于2010年4月与案外人台州搜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网页游戏<傲视天地>联合运营协议》,约定在被告一的网站(http://www.snsfun.com)上联合运营原告独立开发并享有全部知识产权的网页游戏《傲视天地》,此后该游戏正式在该网站运营并收费。

  后原告与上述案外人及被告一签订《<傲视天地>联合运营合作补充协议》,约定自2011年2月15日起,主协议中案外人的权利义务转由被告一享有和承担,但并不影响已执行协议内容的效力。但两被告为牟取更多私利,先由被告二抄袭原告的《傲视天地》,改头换面后以《卧龙吟》的名义在其网站(http://www.uqee.com)上对外发布,之后由被告一在其网站(http://www.snsfun.com)上运营。《卧龙吟》不仅大篇幅复制《傲视天地》的游戏文档,且整个游戏的设计、布局、人物、引导路径、玩法、属性、数值、人物对白等也基本全部抄袭《傲视天地》。《卧龙吟》的推出,极大地干扰了《傲视天地》在被告一网站和其他网站的正常运营,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多次要求两被告立即清除侵权游戏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研发和运营并销毁网页游戏《卧龙吟》;分别在各自的网站(http://www.snsfun.com和http://www.uqee.com)上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公证费5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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