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条,“有特殊情况不向医生请假且未通知班长”。杨永信毕竟无法事必躬亲,所以其权力的代理人也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威,比如请假的审核权。
第40条,“玩游戏、登陆qq者属严重触电”。若是登陆一下games.sina.com.cn,怕是要被电成焦炭吧?
第41条,“明知某项情况严重却不主动举报者如有查实,视为知情不报”。对敌人实行分化,方便管理。但私以为,这样会在盟友之间散布不信任情绪,让盟友对友谊失去信心,长此以往将毁灭他们的良知与人性。这是不是危言耸听,翻翻历史书就知道了。
然而,在最近的采访中,杨永信却表示自己不同意“举报”这样的说法,他更愿意称之为“情况反馈”和“问题反馈”。他可能忘了,举报二字已经白纸黑字的写在了86条之内,不知他怎么看待这样的前后矛盾。
但不管杨永信喜欢什么样的说法,这种互相揭发的形式还是发展到了一种既匪夷所思、又让我感到无比惊恐的地步。因为实际的情况真的就发展到了儿子与母亲互相揭发检举的地步。这在网戒中心里被称为“加圈”,举报别人可以为自己减圈,被举报者则会被加圈。对于盟友来说,积累到一定的圈数就要接受“治疗”;对于父母来说,自己被加一个圈就意味着要被罚款10块钱。在一篇报道中,化名为“阿明”的盟友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阿明曾被母亲上报过,为了躲避电击,他举报了母亲在“点评课上翘腿”作为报复,母亲因此被罚钱,他也减了圈。但事后,母亲的就开始找他的茬,批评他“被子叠得越来越差”,“心态浮躁”。
就连封建社会的统治者都懂得尊重“亲亲相隐”来维系社会道德,而在杨永信看来,维系家庭最基本的亲情显然没有“加圈”重要。
第42条,“耍小聪明(如点评课、文化课期间撒谎拉肚子而去睡觉等等)”。面对此类情况,一般学校也就是罚站,不过外面的学校现在大多谈体罚色变,现在也大都不这么玩了。但杨永信不怕,他的门口有保安,有“家委会”组成的人墙,专门负责拦截记者和数量越来越多的、没有记者证的自媒体傻蛋。这支部队战斗力很强,据百度百科上称,已经有记者被打过了。
王尼玛,你被打了吗?
第43条,“不经家长同意私自拿手机和外界联系”。参考斯蒂芬·金著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危情十日(Misery)》。
第44条,“在班委选举中拉票”。参见第31条。
第45条,“未经电脑管理员允许,私自动电脑的盟友”。到这里,条规已经演变了自言自语的重复。
第46条,“空腹吃药”。看来是有人因空腹吃药产生了不良反应,杨永信紧急的加上了这一条,并用电击来保证你遵守。
第47条,“触碰家长陪护卡和同盟班委卡”。陪护卡和班委卡看起来是具有一定“通行证”作用的东西,所以这条看来还是安保措施,目的是怕盟友出逃。从如此反复重申此类防出逃的安全纪律来看,应该想逃的人不少。
杨永信在防止人们逃跑或散播对其不利言论的人采取严防死守的态度,而“忠诚的家委会”则成了让其势力范围能够延伸到临沂以外的全国各地。在杨永信的描述中,这是一个解决医患矛盾的创举。“家委会就是天”,这句话他重复了多次,“我们只是服务者。”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服务者”的授意,这次致使事件再次爆开的主角之一,网友未消逝的青春就亲自感受到了家委会的可怕力量。
家委会的实力很强,甚至也继承了杨永信的“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治疗理念,除了威胁当事人以外:
家委会因“网瘾”聚集在了一起,可它们在挺杨方面,一点也不忌讳对网络的使用,虽然使用的水平不算特别高明,文章都写得大多还处于小学水平。但却胜在必须和孩子们一起“治疗”,没其他的事情好干,所以在各大社区的洗地行为显得格外勤勉。质疑杨永信及其网瘾中心的言论被他们称为诬蔑和造谣,但在几天前,他们高喊“造谣”的调门却忽然低了下来。至于原因?呵呵呵呵呵:
这些转载的来源是:
而“正义网”的背后是:
正所谓,山雨欲来。
正所谓,事不过三。被能让许多黑恶势力一瞬间家破人亡的CCTV追打了两次都能够幸免于难的杨永信,还能躲过去吗?
第48条,“上点评课写日记、总结”。这要么是不是所有人都买杨永信“点评课”的帐,要么是“日记”和“总结”似乎是被强制完成的任务,且比较繁重,让一些盟友冒着被电的风险也要在课堂上加紧完成。
第49条,“盟友未经许可坐杨叔椅子”。反贼!龙椅岂是你能碰的?
第50条,“未经允许私藏纸张,撕日记本,笔记本”。这条乍看起来没什么,其实却展示出了杨永信所颁布的这86条的一个先进之处,因为他充分借鉴了同行们的前车之鉴,从他人锒铛入狱的失败中汲取了宝贵的经验。他防范的其实是下面的这种情况:
这是2009年发生在广州起航拯救训练营的真实故事,就在图中求救发生的几天前,同一机构在南宁的同名分支发生了一起教官将少年殴打致死的事件。该组织随后因此被取缔,但改名换姓之后居然再次招生,后被记者曝光后又遭取缔。再那之后又发生了啥,在网友们的热情褪去后,就搞不太清楚了。杨永信在那时也被集中曝光了一次,但杨永信毕竟是杨永信,媒体一把野火烧不尽,他就在闪烁的电火花中春风吹又生了。
第51条,“未经许可触碰利器和人民币”。如果我因为别人说的话不是我想要的正确答案就把人家一次次的按在床上电,我也不会让被我电的人“触碰利器”。
第52条,“普通盟友翻看工作本”。“普通”二字耐人寻味,揭示了在盟友间也存在特权阶级。这与这一阵子网上不断涌现出的盟友爆料相符。
第53条,“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班委管理”。这一条的解释可以很宽泛,光从字面上来看,既可以包括在网戒中心遭遇纵火时不听从班委管理安全疏散,也可以包括在盟友对杨永信进行暴力攻击时不充当他的保镖。
第54条,“执行力不足”。除了杨永信,恐怕没人能解释清楚这是什么意思,总之又是一个大口袋。
第55条,“与盟友出现交往过密行为”。亦同31,另外貌似还暗含着丝丝缕缕的恐同思维?
第56条,“说话欠缺考虑”。我想,应该包括但不限于言语冲撞杨永信,单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解释为即便是不小心说了什么惹杨永信不开心的话,也会被电。
第57条,“有自残倾向及行动”。有自残倾向、甚至自杀倾向的盟友数量众多,柴静在她的采访中曾经向盟友们提问“有过自杀念头的请举一下手”,在座的几十位盟友中举手的差不多有一半。
杨永信的连坐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防备这种情况的发生,曾经一位姓王的女孩在广播室里找到一把小刀,半夜割腕自杀。自杀最终没有成功,因为这件事情,共有15位盟友负上了连带责任,被送进了13号治疗室接受电击。
8月31日,一位贴吧网友去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门口转了一圈,下面是他与网戒中心附近居民的谈话记录:
第58条,“认知偏差”。所谓认知偏差是指人们根据一定表现的现象或虚假的信息而对他人作出判断,从而出现判断失误或判断本身与判断对象的真实情况不相符合。比如我们在文章开头处提到的、家长们把被电得心胆俱裂的孩子们本能的求助理解成一种奇迹般的“痛改前非”,就是认知偏差,该电。
第59条,“住院不安心”。N个口袋罪之一。
第60条,“对盟友及家长不尊重”,类似的概念已经第三次出现了。
第61条,“有出走嫌疑”。这个很厉害,也就是说,即便杨永信无法查出任何能够证明你要私自出院的证据,甚至无需他人举报,只要他认为你有这个心思,比如看你多向窗外看了一眼,就可以按规矩电你。
0